2007年12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山东:严惩虚报治污减排数据
刘宝森

    时值年末,各地加紧对全年治污减排工作进行盘点,山东省环保部门表示,严禁各单位虚报治污减排数据,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。
    从今年起,山东省政府与全省17个市政府和103家重点用能企业领导班子签订了目标责任书,将减排任务细分到各单位,并对治污减排工作进行年终集中考核,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市政府和企业,年度考核将被“一票否决”,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、授予荣誉称号等。
    为保证减排目标能够真正落实,山东省环保局要求,各单位在盘点年度减排工作时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,不得伪造、篡改减排数据。按照规定,被考核单位重点减排项目超标排污3次及以上的,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率50%以下的,循环流化床锅炉未与省环保局联网的,减排档案资料不全的,污染减排数据不算数,将不计入削减量。